来源 | 中国外资租赁委员会
作者 | Amina Chakchouk
在不少国家,中小微企业都存在着融资难的问题。这些企业无法从银行、资本市场或其他资金提供者处获得足够的融资,他们对资金的需求远大于金融市场所能提供的资金数量,形成了融资缺口。而造成这种困难的主要原因是,租赁和信贷机构获取中小微企业贷款项目的真实风险和盈利能力等充分信息的成本较高,因而不愿意提供无担保的资金。
使用抵押物可以减轻信贷配给问题,因为抵押物可以提供额外的还款保障,增加借款人的违约成本,从而给中小微企业偿还贷款提供更大的动力。但是,使用抵押物并不总是可行的方案。首先,中小微企业可能无法提供符合抵押要求的资产类型或数量;其次,用于抵押的资产价值可能存在低估现象;此外,资产抵押涉及的法律和行政程序成本较高。
此时,信用担保便有了“用武之地”。企业可通过第三方担保人提供的信用担保代替资产抵押,从而缓解融资压力。在租赁和信贷融资方面,信用担保可以减轻中小微企业在寻求融资时受到的制约。
在国际上,信用担保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 公共信用担保。由政府提供担保,其政策目标是保障并扩大陷入困境的公司获得融资的机会。
◆ 企业信用担保。由私营企业提供并管理的担保。
◆ 国际信用担保。由国际组织提供并管理的担保,以对困难国家的发展提供支持和援助。
◆ 互助担保。由私人群体或民间组织提供担保,这种组织独立于政府,但通常受政府支持。
◆ 由金融机构管理的融资担保。这种担保方式主要用于租赁和保理,出租人可凭此进行自我管理以及同供应商和销售商的风险共担。对于高风险客户(如初创企业)来说,这种担保方式具有较大的优势,可大大降低融资风险。
一个完整的信用担保协议必须考虑几个关键要素:
◆ 担保覆盖率。担保人在与贷款人签订协议时,可根据财务方面的某些要求和条件,规定适用的担保覆盖率或覆盖率公式。覆盖率越高,对贷款人来说越具有吸引力,但一般情况下该比率应低于100%,以使贷款人承担相应的信贷风险,并促使其进行适当的风险监测。覆盖率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可扩展的,具体取决于借款人及其项目情况、政府政策和国家激励措施等。
◆ 担保覆盖的其他款项。担保范围还应考虑是否覆盖当前贷款本金余额、未付利息、以及出租人/出借人增加的本金、利息和费用等。
◆ 承保期限。原则上,在贷款到期之前,信用担保会一直覆盖,但也可能存在某些限制。例如,担保协议可以将承保期限设置为五年内,或者双方决定在信贷到期之前终止担保。这种情况虽然可以减少保费,但风险往往也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