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注册税务师》
作者:王尤贵 李颖
伴随宏观经济下行,实体经济不振,融资租赁案件数量增加很快,这些案件情况反映了承租人违约逾期支付租金成为融资租赁行业的普遍问题。越来越多的融资租赁公司经历税务稽查,融资租赁公司对逾期租金的税收处理受到稽查人员的重点关注。因此,逾期租金的税务处理研究非常具有现实意义。
一、逾期租金适用的税收政策
目前,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的业务主要有回租、直租,回租将与承租人签订回租合同、直租将与厂商、承租人签订买卖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回租合同或融资租赁合同附件的租金支付表对承租人偿付租金(包含本金和租息)做出具体约定。
对于这两种业务,租金何时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具体规定如下:
(一)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第四十五条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1]、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直租适用租赁服务税目,本金和租息都是销售额,对租赁服务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政策从开具发票时间、合同附件租金支付表约定承租人偿付租金时间和收取租金时间三个方面做出了规定,并以三者中时间最早者为准;回租适用贷款服务税目,本金不是销售额,仅租息涉及增值税申报缴纳,政策对贷款服务从开具发票时间、合同附件租金支付表约定承租人偿付租金时间二个方面做出了规定,并以二者时间较早者为准。
(二)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第十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六)项所称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租赁本金通过长期应收款科目核算,影响反映在资产负债表,租息变化通过营业收入科目核算,影响反映在利润表。
与增值税立法目的、设计原理不同,故约定的纳税义务时间不同,政策仅规定租金支付表中租息时间为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日期。
(三)逾期租金的税收政策适用
当发生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时,融资租赁公司将因不能及时收到租金,不会开具发票,有些情况可能会启动诉讼或仲裁程序,这时风险资产管理已经将出险资产分类为非正常资产,并会计处理上确认为资产损失。
对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政策并没有给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特殊规定,故融资租赁公司仍应按租金支付表申报增值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即对直租业务,按租金支付表中的逾期本金和租息申报增值税,按租息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对回租业务,按租金支付表中的租息申报增值税和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
二、逾期租金的税务处理实务问题
(一)融资租赁公司层面
据调查,发生逾期租金时,很多融资租赁公司都不按租金支付表申报缴纳增值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融资租赁公司对逾期租金的税务处理方法不统一,具体存在以下方法:
1.依据收租金情况开具发票、申报增值税和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当逾期租金发生时,不申报增值税、不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
2.依据逾期租金严重程度分情况纳税,严重程度衡量标准不同,如有的融资租赁公司以逾期天数超过90天为标准(参考逾期贷款利息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有的融资租赁公司以项目进入诉讼或冲裁程序为标准。对达到严重程度之前的逾期租金,按租金支付表申报在未开票收入栏次申报增值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对达到严重程度之后的逾期租金,将不再按租金支付表申报缴纳增值税、不再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
3.采取年末合同展期,通过修改租金支付表实现推迟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但同时隐藏了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风险,不利于融资租赁公司及时收回租金、及时减少损失;
4.对于已满足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确认条件的租赁本金,不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应纳税所得额前扣除,主要是由于担心逾期租金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没有按租金支付表申报事宜暴露,这些做法实际上隐匿了公司亏损。
(二)税务稽查层面
逾期租金税务处理已经成为税务稽查局重点关注问题,稽查局对逾期租金税务处理方式如下:
1.对直租逾期租金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处理方式不一致。
(1)融资租赁公司将业务特点、催收及诉讼等资料与稽查人员详细解释后,在获得稽查人员的理解后,多数稽查局对不按租金支付表申报增值税和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将不予追究;
(2)少数税务稽查局不接受融资租赁公司的解释,仍严格依据税收政策要求融资租赁公司按租金支付表申报增值税和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
2.对回租逾期租息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处理方式基本一致。
基于2016年5月1日后的融资性售后回租属于贷款税目,并存在以下逾期贷款利息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特例政策:
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上述所称金融企业,是指银行(包括国有、集体、股份制、合资、外资银行以及其他所有制形式的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