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全球租赁业竞争力论坛
作者:租赁群众
2021年9月29日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组织下,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321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线上及线下的方式召开,各个债权人,包括银行、信托公司、租赁公司以及个人理财产品等共计60000多家债权人。
对于租赁吃瓜群众比较关心的租赁债权怎么清偿呢?
租赁债权的清偿分为以下2种情况
第一种情形
认定为有财产担保债权:
认定的条件:
1. 能够找到租赁物
2. 管理人认可融资租赁法律关系
3. 租赁物的评估值不为0
这也就给我们租赁公司未来再做融资租赁交易时租赁物选择的时候指明了方向,提出了3点要求。
第一,要认识租赁物,要有能力找到租赁物。
认识的前提要做自己熟悉的租赁物,这个不仅仅是表面熟悉,要内外都知道,因为经常会遇到租赁物是一条生产线或者某个大型设备,其中丢了哪个关键零部件租赁公司自己都不知道。
其次要能找到,比如到处乱跑的设备你需要安装个定位系统或者有其他渠道让你能找得到。
第二,租赁关系被认可,这就要求租赁公司对于租赁物的审核要严谨,尤其是售后回租交易中,承租人是否取得了设备的所有权,是否进行了交付,是否向上游买家支付了全部设备购买价款等等。
第三,租赁物的评估值这个问题,需要租赁公司谨慎选择,不要总挑那种容易贬值和淘汰的老物件或者找一下评估起来十分困难的东西。
对于有财产担保的租赁债权,担保财产的处置收益作为优先信托份额进行清偿。
第二种情形
认定为普通债权。
如果前面的条件无法满足,也就是租赁物找不到并且也没有其他的担保的话,那么租赁债权就会被认定为普通债权,普通债权的受偿方式:3万+普通信托权收益,对于普通信托权收益的具体金额及对应的期限暂无法确认。
对于那些动辄上亿元债权的租赁公司,当你收获了沉甸甸的3万元现今和信托份额的时候,内心作何感想呢?重组方案的落实情况到底会如何呢?海航这艘巨轮下一步会驶向何方呢?
海航破产重整虽已经告一段落,但是给我们租赁公司的启示以及教训不应该终止,吃一堑长一智,未来租赁公司如何避免这种破产项目以及遇到了破产项目我们应该如何处置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交流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