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金融
作者:汪国平(浙银金租董事长) 林华 王洪亮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这既彰显了我国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的大国责任和担当,也契合新时代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大势。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血脉,在发展过程中全方位注入“绿色基因”,是实现自身转型发展的内在要求。在这场全方位的经济金融大变革中,作为全球第二大债权融资方式的融资租赁,凭借“融资+融物”的双重属性以及贴近实体经济的特色优势,应当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发挥更加关键性的作用。
“双碳”目标下绿色租赁大有可为
随着“双碳”目标的提出,以能源体系清洁化、产业结构绿色化、消费方式电力化、生活方式低碳化为主要特征的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将全面提速,叠加碳减排支持工具、贴息奖补等专项金融激励政策的陆续推出,将进一步激发绿色金融的市场需求和发展潜力。在政策因素和市场机制的双重促进下,我国绿色金融产业将步入快车道,市场空间将持续快速扩容。
同时,我国绿色金融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是绿色金融有效供给不足。虽然我国绿色信贷余额已位居全球第一,但与“双碳”实施过程中巨量资金需求相比,绿色金融的有效供给依然存在较大缺口,特别是绿色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冷门绿色产业以及传统产业的绿色化改造等领域得到的金融支持不够。
二是绿色金融工具较为单一。我国绿色信贷占比达到90%,绿色债券、绿色股权占比仅为7%和3%。而以光伏发电、风电等新能源为代表的绿色产业,在金融需求上存在轻型化、长期化、多元化等特征,与目前的金融供给之间存在错配。
面对绿色金融需求快速增长与有效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一方面,需要传统金融机构加大绿色金融业务开拓力度,特别是大力发展绿色债券、绿色股权等直接融资业务;另一方面,也要更加注重发挥融资租赁等新兴金融工具的功能,加快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绿色金融体系。
第一,租赁“以物融资”的特性与“双碳”经济重资产运营属性高度契合。
租赁业务最典型的特征就是“以物融资”,每一种模式、每一单业务都必须有租赁物的真实存在,都与设备或固定资产投资高度相关。
而大部分“双碳”经济产业都是典型的重资产行业,如光伏电站、风电场、储能系统等新能源资产,炼煤、炼焦、炼钢等传统产业绿色化升级所需的设备均是理想租赁物,运用这些资产开展租赁业务合作,可以有效缓解企业由于缺乏抵质押物而面临的融资难题。
同时,新能源产业或传统企业升级改造的投资额巨大,通过传统融资方式举债投资,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和运营压力将会显著提升,而以经营性租赁的方式租入设备等资产,则不会增加企业的杠杆率,能够实现绿色化转型和轻量化运营的统筹兼顾。
第二,租赁“量身定制”的特性与“双碳”产业多元化融资需求高度契合。
融资租赁作为一种新兴金融工具,灵活性是其一大优势。
如融资租赁产品可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提供针对性服务,在建设期可提供设备直接租赁服务、建成后可提供售后回租服务、运营期可提供经营性租赁或厂商租赁服务;
业务期限可根据客户的实际资金使用和生产周期进行灵活设计,一般以3~5年为主,最长可达十几年,而“双碳”产业特别是新能源电站的投资回报期往往长达十年左右,两者在期限上的匹配度更高;
租赁产品能够根据客户未来现金流情况量身定制还款方式,有效减轻企业的还款压力。
第三,租赁“控物为王”的特性与“双碳”资产高流转性优势高度契合。
与其他金融业态更为依赖抵押担保不同,金融租赁业务在重视第一还款来源的同时,将租赁物作为核心风险缓释措施。因此,租赁物评估定价的合理性和流转交易的顺畅性至关重要。而“双碳”资产均属于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优质资产,新能源电站更是市场争相抢购的目标,资产流转交易均较为顺畅,变现能力强,有利于项目出险后的租赁物处置转让。
正是由于融资租赁与“双碳”产业之间的高度契合,绿色租赁越来越受到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的重视。如在《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进一步推动天津市绿色金融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鼓励金融租赁公司设立绿色租赁专营部门,积极开展绿色租赁业务,天津市绿色租赁余额占全市绿色贷款余额的比重高达三分之一左右,成为了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研究机构预测,我国绿色租赁市场规模将在2060年达到10万亿元。
绿色租赁的模式路径与业务实践
融资租赁与“双碳”经济之间的结合,既要基于融资租赁的产品特性,也要立足“双碳”产业的业务特点,关键在于构建供需匹配、专业高效、风险可控的绿色租赁发展模式。结合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租赁”)的探索实践,有以下可行路径和业务模式。
一是实施行业专营,提供专业化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