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自贸区作为融资租赁产业的重要聚集地,在全国融资租赁行业处于领先地位。随着融资租赁企业对自贸区法治营商环境的高度认可,越来越多的租赁企业将诉讼案件聚集在天津自贸区。
天津市滨海新区法院(天津自贸区法院)东疆保税港区融资租赁中心法庭作为全国迄今唯一一家以融资租赁命名集中审理融资租赁案件的专业法庭,将于6月28日进行十大典型融资租赁司法案例发布!
目录
一、融资租赁一站式多元解纷建设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再升级
——某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与马某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
二、电子签约合同效力的判断与认定
——原告某融资租赁公司与被告韦某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
三、有效司法约定送达地址的认定
——原告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张某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
四、行为人以已注销主体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
——原告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夏某某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
五、无形资产作为租赁物的司法认定
——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苏某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
六、租赁物价值确定方式有失公允的,人民法院可不予认定
——某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与任某等人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
七、租赁物可分的,出租人可主张部分合同加速到期、部分合同解除
——某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诉被告张某某、刘某、济南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