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伊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在我国全国范围内蔓延。随着中国国家卫健委发布一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疾病预防措施,各地陆续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延长春节假期、封城、交通管制、隔离、征收征用等一系列措施防控疫情。
在此种情形下,租赁公司业务的运营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据此,全球租赁业竞争力论坛特邀北京市圣大律师事务所主任匡双礼分享从法律角度解析租赁公司在疫情期间业务开展的应对。
主办方:全球租赁业竞争力论坛
分享形式:免费直播
直播时间:2020年2月14日(星期五)14:00-15:00
部分PPT
识别二维码进入直播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