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银保监分局关于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泉银保监复〔2021〕27号
福建海西金融租赁公司:
《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请示》(海西金租〔2021〕12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亿元变更为人民币12亿元。
二、你公司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变更,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批复文件失效。
三、你公司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本批复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修改你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泉州监管分局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