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物租赁业务受限下,金租公司业务开展及资金投放影响分析

观点简述


2021年底央行发布《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限制融资租赁公司异地展业。同时,监管部门持续向各地以窗口指导或通知等形式限制金融租赁公司的构筑物租赁业务,以及15号文要求融资租赁公司不得违规向城投融资,构筑物租赁业务越来越受到监管严格限制。从构筑物融资租赁业务近年发展表现来看,其与城投公司融资活动关系密切,随着构筑物融资租赁业务规模的加速扩张,虚构租赁物、租赁物低值高卖、违约后租赁物无法实质处置等相关业务风险逐步暴露,同时增加了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控制难度。

此类严格限制构筑物融资租赁要求的目的是倒逼金融租赁公司转型,促进行业高质量稳健发展。同时,随着租赁行业各项监管政策持续落地,各地区监管导向趋于统一,各省金租公司构筑物融资租赁相关业务的开展将明显受限,各省城投平台非标融资也将再受打击。

具体来看,金租公司资金投放行业影响方面,政策约束将推动金融租赁公司构筑物租赁业务持续“控增量、压存量”,金租公司转型发展压力增加。在追求差异化发展的背景下,尾部金租主体业务拓展或将乏力,信用风险将进一步抬升。金租公司资金投放区域影响方面,区域资金投放规模将受区域原有融资租赁业务模式、城投融资需求及监管政策执行程度等多重因素影响,需关注融资租赁存续规模较高,债务接续压力大的地区,同时关注区域融资环境对融资租赁业务风险的影响。租赁行业转型影响方面,需持续关注行业分化背景下,不同资质租赁公司转型风险。


一、构筑物租赁业务受限概况

活动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