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家国有银行因汽车金融业务被罚


2023年12月22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因“信用卡汽车分期业务管理制度不健全、与不具备融资担保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和个人合作开展融资担保业务、交易背景审核不到位、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管理薄弱”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给予行政处罚,罚款160万元。



现任农业银行宁波市分行信用卡中心专家赵莹因“对所在机构信用卡汽车分期管理制度不健全、与不具备融资担保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和个人合作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管理薄弱问题负直接管理责任”被警告。在2019年11月21日,宁波银保监局便曾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外部合作风险管理的通知》【甬银保监发〔2019〕141号】,提出:“各银行要专注服务本地,建立差异化的发展路径,根据自身机构属性、管理能力、经营定位,在所属机构监管政策框架内,审慎发展互联网联合贷款、汽车消费贷款、信用卡汽车分期等业务,严格控制获客区域及展业范围”,约束辖内商业银行信用卡汽车分期业务。


2023年,已经有多家国有银行信用卡汽车分期业务被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10月25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以及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银行卡中心总经理邸迪、时任原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同志街支行副行长杨铭、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泰东支行副行长孙雷、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泰东支行副行长曹嘉宁等被处罚。


8月22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及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银行卡业务部总经理陈晓飞被处罚。


6月25日-26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及黄冲、王安健、郭曙光3人被处罚。


5月26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及徐伟忠、夏晨安、徐文盛3人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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