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07年银监会允许商业银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加之商务部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放松对商租公司的审批,我国租赁业进入了飞速发展期。从2007年-2019年的十多年时间里,中国租赁公司从109家发展到1.21万家;租赁业投放额从460亿元增长到6.65万亿元,投放额从世界第27位提升至第二位,仅次于美国。
然而在租赁业快速发展的同时,融资租赁行业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特别是近几年伴随着宏观经济下行,市场上债务逾期、债权违约层出不穷,众多租赁公司频繁踩雷。本文梳理了2016-2018年的十宗违约事件,其中,从企业性质上看,既有大型集团企业,也有民营上市公司;超过30家租赁公司深陷青海省投资集团违约事件中,同时租赁融资占有息负债的比例也最高,达到18.4%;从行业分布看,涉及通用设备制造、黑色金属冶炼、煤炭开采、生物质发电、港口、医院等国民经济基础行业。由此可见,租赁公司踩雷并不是一个偶然现象。
租赁公司踩雷原因分析
1. 宏观经济下行,金融去杠杆
上述违约事件主要发生在2016至2018年,从表面上看,是近年来宏观经济下行,企业经营性现金流出现问题,加之2018年较为严厉的金融去杠杆,使得之前依靠高杠杆发展的企业融资环境发生逆转,融资性现金流难以为继,从而导致债务逾期和债权违约。融资租赁公司作为资金成本相对较高的资金供给方,客观上只能选择风险偏好高的承租人,因此租赁公司进入这些企业时就面临着较高的风险。
盛运环保、凯迪生态、永泰能源都是民营上市公司,其共性是2017年之前通过股市(股票质押融资)、债市等直接融资工具和银行、信托、融资租赁等间接融资工具,大规模举债,上马和收购大量新项目,快速做大公司规模,后期项目未达预期,再加之融资环境发生变化,巨额的有息负债使企业不堪重负,最终暴雷。
2. 脱离租赁本源,以回租为主
观察上述租赁公司踩雷事件,除了宏观环境和企业自身经营原因,几乎所有的融资租赁业务都是售后回租模式。而在售后回租中,企业将自己已有的固定资产,通常是动产,先以一定价格转让给租赁公司以获得融资,然后再以该租赁公司手中租回已售出资产,售后回租实质上是为企业提供融资,并不会限制企业的资金用途。而直接租赁是为承租人引进设备,而交易结构明确了资金用途。因此,售后回租是一种纯粹的资金融通方式。
在上述渤海钢铁、青海省投、营口港等违约事件中,租赁公司并不是为承租人引入新设备,因此并没有发挥设备厂商和设备使用企业之间金融媒介的作用,而仅仅是通过售后回租模式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成为和银行信贷类似的融资工具,脱离了租赁本源。
3. 弱化租赁物,风险控制缺乏有效抓手
融资租赁业务风险控制本质就是以租赁物为核心。无论是直接租赁还是售后回租交易,通过选择适合的租赁物,来实现风险控制,甚至是后期风险化解。租赁公司围绕租赁物开发了一系列的风险控制手段。在租赁交易尽职调查阶段,租赁公司业务人员和风控人员会测算企业利用租赁物生产所产生的收益是否足以偿还租金。在承租期内,租赁公司通过办理设备抵押、购买保险、以及定期回访来实现对租赁物的管理和控制。后期承租人拖欠租金构成违约,租赁公司作为租赁物的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处置租赁物来实现风险化解。
然而,现实是国内租赁公司开展的多为售后回租业务,重点在融资,因此不管是租前对租赁物的现场调查、租赁物的选取;还是租中对租赁物的管理,再到发生风险对租赁物的处置,都没有把租赁物放到租赁业务的核心位置,而仅仅是满足租赁形式合规。结果就是踩雷后,缺乏有价值的租赁物来保障本金的安全。
比如在新郑二院事件中,十多家租赁公司累计登记了超过8亿元的固定资产,明显存在租赁价值虚高、租赁物重复登记问题,租赁物作为风险控制的作用完全丧失。
来源:融资租赁圈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