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指出要发挥非银行金融机构特色优势,鼓励金融租赁公司开展大型科技设备、精密器材等融资租赁服务。
今年以来,银保监会陆续发文,鼓励金融租赁公司重点关注这些行业。
2021年10月4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服务煤电行业正常生产和商品市场有序流通 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提到保障煤电、煤炭、钢铁、有色金属等生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此外,10月8日,国常会提出通知指出针对煤电企业困难,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政策,引导金融机构保障合理融资需求。
2021年7月6日,安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明确自贸试验区银行业保险业市场准入事项适用事宜的通知》。通知提到将“支持非银机构入区经营”调整为“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在区内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鼓励金融租赁公司围绕区内新兴产业、主导产业培育和发展需求,探索开展设备融资租赁业务,拓展租赁物的广度和深度。
2021年6月7日,江苏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服务新发展格局“四保障六提升”行动的意见》,该意见明确指出: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风电和光伏等行业自主发放补贴确权贷款,加大对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项目和产业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租赁机构开展绿色资产、大型成套设备等固定资产融资租赁业务,支持企业绿色运营。
2021年5月14日,江西银保监局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江西工业强省战略实施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创新科技融资服务模式,鼓励金融租赁公司为科技企业、科研院所等开展科技研发提供大型设备、精密仪器等融资租赁服务。此外,该指导意见还强调了金融租赁公司要通过“以租代售”“以租代购”等方式支持企业融资融物、扩大销售。
2021年4月7日 ,天津银保监局发文引导金融租赁公司持续加大绿色行业金融支持力度并提出三点具体措施:一是鼓励金融租赁公司在“绿色租赁”业务领域加大探索力度,二是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拓宽其绿色融资渠道;三是总结金融租赁公司“绿色租赁”业务的实践经验,引导各公司互相学习、取长补短。
据了解,截至2020年末,天津市内金融租赁公司节能环保相关“绿色租赁”项目余额超1400亿元,占全部租赁资产比重接近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