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金监〔2020〕22号
开封市金融工作局、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
你局《关于设立中原经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请示》(汴金文〔2020〕1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融资租赁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豫金发〔2020〕1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设立中原经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现批复如下:
一、注册资本金:200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货币资本;股东股权结构:开封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0000万元、占100%。
二、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与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物购买、残值处理与维修、租赁交易咨询、接受租赁保证金;转让与受让融资租赁或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
三、住所:河南省自贸试验区开封片区郑开大道296号自贸大厦A座906室A。
四、执行董事、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何翔,监事陈营营。
五、你局要督促中原经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持该批文,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对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管,引导坚守主业、合规经营,切实提高防范风险能力,推动在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及医疗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20年8月4日
来源:融资租赁名家讲堂